平顶山市开始核发水处理等行业排污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1日
2月13日起,平顶山市开始核发肥料制造(磷肥)、汽车制造、电池制造、水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电镀设施等行业排污许可证。
肥料制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为生产磷肥的排污单位。汽车制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为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生产、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与挂车生产、零部件及配件生产等排污单位。电池制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为生产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锌锰电池、锌空气电池、锌银电池、锂电池、锂离子电池及太阳电池等排污单位。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为含有锅炉生产设施的排污单位。电镀设施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为含有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生产工序和设施的排污单位。
相关企业可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http://permit.mee.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核发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